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监测中心

天津市价格事务中心传达2023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23-02-03  
    新年伊始,天津市价格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全市价格监测机构科长会议,传达并学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2023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会议首先学习了《2023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就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思路方法,为服务宏观调控和价格改革举措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做好已有、创新求变作为新一年价格监测工作的出发点,按照《2023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要求,在做好国家监测中心现有报告制度基础上,在疫情药品、民生预警、动态预测、部门联通上下功夫,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切实提高政治战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为服务宏观调控和价格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同时细分了2023年工作,各区一季度完成对现有监测点优化整合及完善监测信息发布工作,上半年落实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委等兄弟部门的资讯联通、共同监管工作,全年做好价格监测日报和重要时段巡查调查工作,围绕“两会”、“十一”假期等重要时期强化民生商品预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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