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监测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2017-12-21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保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测,保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和生活服务业价格监测。重点监测反映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和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同时关注医疗、家政、快递、餐饮、洗车等领域的价格市场变动情况。组织力量开展市场调查巡视,对近期上涨较快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时报告动态信息。

(二)加强供暖和天然气价格监测。为保证群众温暖过冬,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要针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市场开展价格监测,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发挥价格监测职能作用,协调12358价格监管平台,配合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打击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通旅游、商场景区购物等外出游玩类价格监测。在节日期间,重点监测交通运输、车辆救援、商场景区购物等领域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大对旅游景点、商业场所的市场价格调查巡视,加强节日期间外出游玩类的价格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好市场消费行为。

二、做好价格应急监测,提高价格异常波动响应能力

元旦、春节临近,节日消费需求会集中释放,加上冬日气候严寒,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可能多发,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容易出现异常波动。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要未雨绸缪,紧盯重要领域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迅速预警。一旦遭遇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加大监测频次,简化上报环节,对于市场价格异常情况和敏感信息,要切实做到随时发现,随时上报,不压不拖,配合有关部门启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宣传工作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地价格监测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价格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等要求,周密组织,完善应急监测机制,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价格监测机构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市场一线开展调查巡视,认真做好两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

(二)做好舆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和价格解读,通过官方网站、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价格监测情况和形势分析,形成良好社会预期。加强价格舆情监测,全面回应社会关切,澄清网络谣言。

两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值班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各省级价格监测机构按我中心两节值班时间表,报送价格信息及当地市场价格总体情况。在2018225日前,各地如出现突发及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请第一时间上报我中心(综合业务处,传真:010-68033769)。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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